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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图书

2023年09月06日 09:02  (点击:

河南科技学院图书馆热诚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河南科技学院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谢函。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将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接受捐赠文献条例

 

     

河南科技学院图书馆诚挚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等文献资料以惠泽我校师生。为确保接受捐赠文献的工作能得到及时、规范的执行,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 入藏原则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将被纳入馆藏:

(1)具有较高收藏和研究利用价值、符合本校的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的学术文献。包括学术专著、译著、丛书、论文集、资料汇编、工具书、古籍、重要成套期刊等。

(2)各个历史时期社会著名人士的档案资料。包括手迹、书稿、信函、自传、日记、札记、回忆录及录音、照片、电子文档等。

(3)接受反映河南地区民俗风情、地方掌故的档案资料。包括典籍掌故、家谱、族谱、碑文、经卷、画卷、史稿等。

(二)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不予入藏:

(1)不在我馆馆藏范围的图书。

(2)捐赠人无权支配的。

(3)违法及查禁的。

(4)大学以下程度使用的。

(5)零星、不完整、不连续的期刊、报纸及小册子。

(6)破旧、污损,不能利用的。

第二条 权益处理

所赠文献,图书馆一经接收,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图书馆将建立专门的文献捐赠目录,并在图书馆网页上予以公布。所赠文献将根据内容入藏相关书库,供读者使用,入藏文献信息可在本馆主页上的“馆藏查询”中检索到。图书馆没有将捐赠文献寄还捐赠者的义务;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文献进行处理,以及对已入藏的捐赠文献进行剔除。凡属于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文献,河南科技学院图书馆将根据“不入藏文献处理条例”进行处理。不入藏文献处理条例:

(1)具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的文献,转赠其他单位。

(2)虽具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有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文献,转送本校师生。

(3)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淘汰。

第三条 其他捐赠

图书馆接受图书馆专用资金(包括外币)。捐赠资金可根据捐赠者的意愿使用。对于数量巨大特别贵重捐赠,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

第四条 受赠方式

(1)到馆捐赠:河南科技学院图书馆采编部。

(2)邮寄捐赠: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河南科技学院图书馆采编部(收)

邮政编码:453003

注:请标明“捐赠”字样

(3)本地大批捐赠可由图书馆派员提取。

第五条 受赠回执

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我馆将当面、电话、信件或者邮件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出具谢函或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邮寄捐赠者请留下姓名、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方便我馆寄发感谢信或捐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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