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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湖知苑”研讨空间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09月06日 15:43  (点击:

为方便我校教工学术研讨,图书馆对教工开放“双湖知苑”研讨空间,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管理原则

团体申请、动态管理

二、服务对象

全校教工、各部门

三、申请办法

使用团体须填写《“双湖知苑”研讨空间预约申请表》向图书馆提出书面申请,经图书馆审核同意后使用(见附件)。

四、服务时间

1、办理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8:00至12:00,15:00至18:00

冬季:8:00至12:00,14:30至17:30

注:节假日和每周四中午12:00之后不办理手续。

2、开放时间:与图书馆开放时间一致。

、使用规定

1、研讨空间仅限于开展学术研讨或沙龙活动。

2、每个使用团体参加人数至少6人,最多20人。

3、研讨空间仅限申请团体使用,不得私自转借。

4、使用团体负责研讨空间使用前后的清洁卫生。离开时请带走个人物品,确保桌椅、茶具等物品和桌面、地面干净整洁。

5、研讨空间使用结束后,使用团体负责人须通知图书馆查验,并办理退还手续。

6、请自觉保护研讨空间内的一切设施,如遇故障,及时与图书馆联系,切勿擅自处理。

7、请勿在研讨空间内吸烟、娱乐、使用明火、喧哗打闹或者其他不当行为。

8、其它事项请遵照图书馆有关规定执行。

9、使用团体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取消使用资格。若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由申请团体承担一切责任。

10、联系电话:3040354转8011

六、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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