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修室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实行个人申请、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服务对象
我校正式教师和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三、服务方式
1.使用人须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11楼阅览部服务台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经审核,批准同意并进行登记信息和发放门卡。
2.每位申请人每次仅限使用1间研修室,使用期限为7天。若需连续使用,须在到期前2天到11楼阅览部服务台提出延期申请,且只能延期一次。
四、服务时间
1.办理手续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8:00至11:30 15:00至18:00
冬季:8:00至11:30 14:30至17:30
2.节假日和每周四下午,不办理手续。
3.开放时间:与图书馆开放时间一致。
五、使用规定
1.研修室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转借或与他人交换。
2.研修室的电脑在系统重启后将恢复至初始状态,请使用者利用U盘等存储设备妥善保存资料,以免数据丢失。
3.研修室使用到期或提前结束使用时,使用人须到11楼阅览部服务台并办理退还手续,经工作人员检查设备完整后方可离开。
4.研修室仅供治学、研究之用,严禁游戏、炒股或其它非法活动。
5.请自觉保护研修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如遇故障,及时与11楼阅览部服务台联系,切勿擅自处理。
6.严禁在研修室内吸烟、进餐、使用明火等。
7.请保持好室内卫生和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离开时请随手关门。
8.其它事项请遵照图书馆有关规定执行。
9.使用人请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引起的各种损失,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10.咨询电话:3040354转8032。
六、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