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
图书馆一直致力于为大家营造一个整洁有序、温馨舒适的学习环境。近期,图书馆整理出大量被读者遗忘的个人物品,为了让这些物品尽快物归原主,请各位读者及时领取,以免丢失。
一、认领时间
3月5日—3月21日
请各位读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前来领取,逾期未领的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
二、认领地点
图书馆书库各楼层服务台
三、特别提醒
请广大读者互相转告,给予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同守护这片学习的净土。
图书馆
2025年3月5日
(初审/史新伟 复审/李辉 终审/赵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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